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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科院实践教学中心党支部开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师德规范30条》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18-12-28点击量:

(通讯员:高悦、杨力、张捷)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就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出安排,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提出的具体要求,不断深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教育引导支部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实践教学中心党支部于12月25日下午在南校区E楼III区212会议室进行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的学习。本次学习活动由实践教学中心党支部书记杨力同志主持。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深入领会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和把握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决心以实际行动确保《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深化,提高思想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经过讨论,支部决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结合“三会一课”及工作例会、业务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学习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通过讲党课、记笔记、探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掌握,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接着,杨力同志带领参会党员学习了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下发的《师德规范30条》,分别从思想政治方面、教育教学方面、学术道德方面和工作生活四个方面进行了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详细解读,参会党员充分认识到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部门对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处理力度。通过学习一些高校出现的师德师风失范的典型案例,党员们深刻意识到: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范人。尤其是应不断加强自身的学术道德修养,做到自觉、自醒、自强、自重、自律,不断提高自己树立良好师德师风的自觉性,以高尚品德塑造广大青年学生的人格和品质。


师德师风建设要取得广泛成效,必须把普遍号召与骨干先行,道德说教与人格示范结合起来,使一般的道德宣传和号召先转化为部分党员骨干教师身体力行的道德行为。作为党员骨干教师,要靠党性立身,靠素质敬业,靠成就进步,处处事事以先进性为标准,干好党组织交代的每项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不断净化心灵,升华思想,提升道德和人格,提高鉴别是非、辩证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党员骨干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朝着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理想目标迈进,使高校教师成为爱岗敬业、品德高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先进道德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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